洋河白酒亮相荷兰推介中国白酒文化******
中新网阿姆斯特丹1月6日电 (记者 德永健)吃中餐,喝白酒……中国白酒知名品牌洋河5日亮相荷兰,推介中国白酒文化。
当地时间5日晚,洋河“梦之蓝之夜”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举行,与会百余位中荷嘉宾品鉴了以绵柔工艺见长的洋河海之蓝、天之蓝、梦之蓝等白酒产品。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事业部副部长丁一在致辞中介绍,中国白酒是世界烈酒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白酒知名品牌,洋河肩负中国白酒走出国门、走上海外餐桌的使命,目前已远销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
此番洋河白酒在欧洲贸易门户荷兰亮相,丁一指欧洲是国际品牌策源地,也是全球烈酒市场重镇,希望以推介活动为起点开拓欧洲市场,让中国白酒香飘更多欧洲国家。
荷兰侨界代表、全荷华人社团联合会主席季增斌在致辞中表示,酒是全世界“通用语言”,一句“干杯”胜过千言万语;中国白酒蕴含深厚中华文化底蕴,希望“以酒为媒”,搭建连接中外的“友谊之桥”。
由于中国农历新年即将到来,活动末尾现场嘉宾斟满美酒,齐喊“干杯”,并拉起横幅恭祝全球华侨华人新春快乐。
资料显示,洋河白酒的酿造历史起于隋唐,发展至今形成独特的“绵柔”口感。2012年,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江苏宿迁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和中国酒业协会授予“中国白酒之都”的称号。(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