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全球至少一半冰川将在本世纪消失******
地球冰川在21世纪将如何演变?这一问题决定着海平面的上升幅度,对全球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至关重要。在近日发表于《科学》杂志的新研究中,法国图卢兹空间地球物理学和海洋学研究实验室领衔的国际团队揭示了比之前预测的更大的冰川质量损失,全球温度升高与冰川质量损失之间存在线性关系。
根据该团队的研究,至本世纪末,地球全部215000座冰川(格陵兰和南极冰盖除外)的质量与2015年相比可能减少26%至41%。这一损失相较此前的预测增加了14%到23%,进一步印证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最新版报告的有关预测。
全球80%的冰川都是小于1平方公里的小型冰川,受气候变化影响,它们更容易遭受质量损失。根据本世纪末升温1.5℃的情景,预计到2100年全球49%的冰川,包括绝大多数小冰川将消失,并导致海平面上升9厘米。该情景之下,最大的冰川也将受到影响,但1.5℃目标被视为遥不可及。如果温度上升达到4℃,大小冰川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全球冰川数量将下降83%,并导致海平面上升15.4厘米。
此外,各地区冰川消融速度存在差异,中低纬度地区的冰川受影响最大,特别是中欧、高加索、斯堪的纳维亚、亚洲北部、加拿大西部、美国和新西兰。这些地区的冰川将在气温升高2℃的情况下经历强烈的冰消作用,并且在升温达3℃时几乎完全消融。以阿尔卑斯山为例,如果全球升温1.5℃,其高山冰川的质量可能损失85%,如果升温4℃,则会损失99%。
为了更准确预测冰川消融情况,该团队依赖于一项新研究观察结果。该研究量化了2000—2019年期间全球冰川质量损失的普遍性和加速情况。这些信息使校准数学模型成为可能,该模型收录了地球上现存的全部21.5万个冰川。此外,该模型还考虑了此前忽略的影响因素,如与冰山崩解相关的质量损失,以及覆盖在冰川表面的碎片对其消融的影响等。
该研究指出,最大的冰川,如阿拉斯加、加拿大北极地区或南极洲周围的冰川,是未来海平面上升的关键,仍可以通过实施遏制温度上升的措施以减少其质量损失。(记者李宏策)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