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乐中国》。图片来源:浙江文艺出版社供图
作为历史学者,彭林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传播礼乐文化。他希望通过礼乐,树立国人的文化自尊、文化自觉和文化自律。
接着,彭林阐释了“礼”和“乐”的内涵和关联。
《礼记》说:“礼也者,理也。” 礼,是贯穿万物之理的规范。理无处不在,礼亦无处不在。鞠躬、作揖这些外在形式只是礼的细枝末节。
《管子·牧民》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物质生活达到一定的水平,不愁吃穿了,就会追求精神层面的发展,讲究礼节,明辨荣辱,使自己的生活更有品质。
中国文化以“人”为中心,以人如何通过修身,从一个动物学意义上的人成长为道德意义上的完人,作为人生的必修课。礼是做人的规范,所以这一过程,是借由学礼、践行礼来完成的。
和“礼”一样,“乐”也是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中国古人将今人所说的“音乐”,拆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分别称之为声、音、乐。其中“乐”是最高层次,具有道德教化的功能,正所谓“德音之谓乐”。
儒家修身的内容涉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大要则包括内与外两个方面。所谓内,是懂得用思想纯正、风格典雅、中正平和,具有道德教化作用的雅乐陶冶心性,养心怡情。所谓外,是懂得用礼约束自己的行为,消除戾气,拒绝粗俗,懂得遵守社会秩序,尊重他人,与人为善,谈吐典雅,涵养德性,变化气质。
图片来源:浙江文艺出版社供图礼以修身,乐以化心。礼乐双修,就是内外兼修。“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彬彬然有君子之风。
最后,彭林分享了古今两个礼乐小故事,提出没有经过礼乐熏陶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人生。
据介绍,《礼乐中国》兼具通俗性与专业性,全书精选《礼记》《论语》《左传》等典籍中有关礼乐文化的格言名句100余句,每句礼乐格言下皆有译注和析义。
此外,书中还配有许多与礼乐文化相关的图片,进一步丰富了全书的内容。彩插中的礼仪复原图实属珍贵,由彭林教授独家授权,来源于其课题项目。根据《周礼》《仪礼》《礼记》等古籍中对于古代礼仪和音乐的文字记述,彭林教授团队对古代礼仪进行了复原,如《周代婚礼夫妇对食礼仪复原图》等。(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